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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总工会劳模工作纪实(图)
//www.workercn.cn2014-04-26 09:05:1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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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师董礼涛(右)在和同事一同开展技术革新

  劳模的待遇是什么?

  褒扬和助力

  2013年夏天,中断了半个多世纪的哈尔滨工人运动会再次召开。

  在开幕式上,有一个或许没有被很多人注意到的细节,与到会领导一同坐在主席台前排的是劳动模范李庆长和马素丽。

  这个安排既是一种荣誉的象征,又是一种尊重劳模、崇尚劳动的体现。

  像这样的“体现”在哈尔滨市总工会的具体工作中还有很多很多。

  早在2007年,哈尔滨市曾评选过一次“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大力唱响“尊重劳动、关爱劳模、共建和谐”这一主题。

  就在这项活动开展的同时,哈尔滨市总工会推出一系列措施帮助生活困难的劳模。

  ——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通过保险公司为劳模办理重大疾病保险,缓解劳模因重大疾病而造成特殊困难。

  ——劳模下岗再就业机制。没有到退休年龄而失业、下岗的市级以上劳模,在市人事、劳动、工会和妇联开办的各级劳务、中介、培训机构,享受免费培训、免费优先介绍工作的待遇。

  ——困难劳模救助机制。通过政府拨款、工会出资和社会捐助建立“五一”关爱劳模基金,形成帮扶因重、特大疾病致困劳模的长效救助机制。

  ——劳模维权机制。设立劳模政策咨询、维权热线电话,监督保障劳模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劳模合法权益。

  为了将各级党委、政府对劳模的关爱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劳动模范的积极性、创造性,2009年,哈尔滨市总工会组织编撰了《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管理政策汇编》,汇编将劳动模范的评选办法、应享受待遇等内容明确开列出来。

  2013年,哈尔滨市总工会与市住房局沟通,在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时》,将省部级以上劳模纳入了特殊准入人群之中。

  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爱护农民工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农民工为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从2007年开始,哈尔滨市至今连续评选出了四届农民工劳模。

  对于这些离开家乡在第二故乡扎实工作的农民工,哈尔滨市总工会联合有关单位也在不断地提高奖励层次和助力渠道。

  ——适当推荐农民工劳模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

  ——对农民工劳模的就业、培训、职级评定和社会保障等需求,各级工会、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提供必要的补贴;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到小额贷款政策;生活遇有特殊困难的,优先帮扶救助。

  ——对有落户愿望的农民工劳模本人及配偶、符合相关政策的子女,公安部门可为其办理哈市或县(市)户籍。

  ——对申请租住农民工公寓的农民工劳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为其优先办理入住手续。

  据统计,截至2013年,共有408名优秀农民工荣获“农民工劳模”称号,74名农民工劳模和122名家属落户哈市。

  为了大力宣传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从今年4月起,哈尔滨市总工会与哈尔滨电视台联合推出了一档名为《咱们工人》的电视专栏。在这个专栏中,有一个叫做“都市骄傲”的子栏目,其内容就是讲述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的感人创业、奉献故事。

  授予称号、宣传事迹,让劳模的名字响起来;褒扬成绩,助力发展,让劳模的地位高起来;打造品牌、引领潮流,让劳模的形象亮起来。多年来,哈尔滨市总工会不断抓住各种契机,通过选树、培养、帮扶、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传播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正能量,积极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氛围。(中工网记者 张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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