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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工资集体协商重构“尊重与信任”
//www.workercn.cn2013-11-12 05:46:1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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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工资集体协商重构“尊重与信任”

老板:再也不用看着员工干活儿了

员工:该挣多少钱老板一分不会少

中工网记者刘建林

  张景瑞是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在他的企业参与了县总工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后,他感觉自己的公司发生了很大变化。

  “再也不用看着员工干活儿了,他们尽心尽力,企业效益也有了好转。原以为这项制度只能给普通职工提提工资,没想到公司也从中大有收获!”张景瑞的感受,是沁水县73家民营企业老板的共同体会。

  2012年以来,晋城市总工会着眼服务职工的根本宗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找准了既要维护职工利益、还要推进经济发展这一关键节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了该项工作。该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运行近两年来,广大职工特别是民营企业职工利益得到了有力保障,同时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形成了崭新的和谐劳动关系。

  “刚开始找这73家民营企业老板时,谁都躲着咱。”沁水县城镇私营企业联合工会主席田树仁对此至今印象深刻,这73家民营企业分布范围很广,虽然总共才有283名职工,可这些企业分布东西长8公里、南北宽3公里,跑起来确实工作量很大,跑了两个多月,他才把这些企业的老板名单搞清楚。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之前,企业主普遍不认可。大部分老板认为,企业是我自己的,我想给职工多少钱就给多少,他人管不着。一些职工也持怀疑观望态度。

  2012年5月11日,该县73家私营企业7名职工方代表与7名企业方代表进行了第一轮工资集体协商,由于双方准备不够充分,效果并不理想。经过认真反思,职工代表细化出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与福利、不同行业不同岗位计件工资标准、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与卫生、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职工奖惩等六大类41项内容,双方重新进行了第二轮协商,效果立即显现。当年6月29日,通过现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73家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10%,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每月954元,最高工资标准达到每月2600元到3500元,一般工资标准每月1100元到2500元。

  “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前,我的月工资是1500元,经过协商,我的月工资达到了2100元,至此我觉得我的劳动付出与报酬基本相当。同时企业有强制性工伤保险,还给我们上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沁水县建筑检测有限公司职工陈忠妮直接体会到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好处,“人心都是肉长的。企业这样对待职工,职工当然爱厂如家,谁不希望有个稳定长久的职业呢?”

  职工责任心增强了,职工队伍相对以往稳定了,职工工作主动性和集体创造能力也悄然增强,在这种叠加效应下,增加了员工工资,企业效益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了提高。

  “抓住的是职工工资收入这个支点,撬动的却是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任建宏说:“晋城市总推动的工资集体协商契合了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发挥了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维护职工利益、提高企业效益、化解劳资矛盾、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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