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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街道工会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式启动(图)
//www.workercn.cn2014-07-11 11:34:1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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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7月9日下午,深圳龙岗街道总工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部署会议。会议明确了2014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任务数,对新一轮工资协商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龙岗街道工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2014年度,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关于“继续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提高协商质量”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实现体面劳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争2014年底,该街道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5%以上,涉及企业2524家。

  龙岗街道总工会要求各社区按照区总工会相关要求,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先易后难、全面推进,龙岗街道总工会负责人在会上提出了5点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开展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各级工会广泛宣传动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全面开展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二是重点关注员工人数在一千人以上的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通过建立专项名录、加强指导、全程跟踪、动态监控的方式确保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稳步建立;三是着力做好重点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在本年度排查摸底确定的重点企业范围内开展重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四是积极扩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广度深度。要加大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力度,培育协商主体,扩大协商覆盖面;五是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协商能力,使其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宣传指导、参与协商、参与培训和监督检查中的指导作用。同时,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一员双责”,使其既能指导服务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又能调解企业的劳动争议。

  据悉,2013年度,龙岗街道共完成2476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完成了深圳龙岗区总工会下达的任务指标。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街道总工会召开专门会议,安排专人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以及集体合同等规范文本进行解读,要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准确掌握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点,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蓝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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