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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总工会权益部:多项维权举措让职工有了避风港
//www.workercn.cn2014-10-16 09:59:32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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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期建立集体协商

  减少群体性劳动争议

  “一旦发生群体性的劳动争议,相对于个体的劳动争议案件来说控制的难度要大的多。对于已经爆发劳动争议的,未建会企业比已建会企业处理难度大,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比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处理难度大。”朝阳区权益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集体协商制度除了能够把矛盾控制在萌芽中,减少集体性劳动争议出现概率外,一旦发生争议,由于具有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谈判后更易达到企业和职工双方满意的局面。

  思科、索尼和华堂等拥有完善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在大规模裁员过程中,企业和职工双方没有形成对抗,而是在相关文本出台前,充分征求职工意见,最终的文本融合了双方的意见,过程十分平稳。

  “企业出现裁员时,除了经济因素外,往往很多时候职工更重视精神上的影响,会感到自己是不被企业认可的,认为自己的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因此,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会指导企业不仅在经济上给予职工合法合理的补偿,也要在精神上让职工体现自己的价值。”该负责人指出,前期的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对于减少劳动争议的爆发至关重要。

  在朝阳区,近九成的企业开展了集体协商制度,这其中的最重要的一个制度就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将每年工资增长的机制、裁员的补偿方法等重大事项协商好,落实在协议中。“一旦企业出现重大事件,工会的介入可以让双方的诉求尽快的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无论对企业还是对职工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该负责人说。

  据朝阳区第二季度集体协商数据统计,符合工资协商标准的建会企业17328家、覆盖职工373714人,其中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5167家、覆盖职工307668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15030家,覆盖职工300793人,建制率为87%,提前完成全年工作指标。区域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12098家、覆盖职工97472人。市总数据库中的469家已建会百人企业有432家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其中签订集体合同企业百分百签订女工专项合同或涵盖女工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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