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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声音:保护劳动者权益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
//www.workercn.cn2013-11-21 05:49:0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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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张锐)“不能把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为法定责任,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捐赠。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好坏,首先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在今天举行的“第九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来自中国工会的这一主张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以及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等出席论坛。

  由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本次论坛上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趋势研究报告》,也呼应了这一观点。报告显示,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认识到,品牌的竞争力不仅限于生产合格的产品,而是创造出包括消费者、员工、股东、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共享价值。

  记者注意到,保护劳动者权益成为许多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议题。如:电力、煤炭、化工等企业,注重如何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电子、石油天然气等行业,关切如何提供有效的职业安全保护及培训;纺织、服装和皮革制造企业,则看重如何改善员工培训不足、福利水平低、工作环境恶劣等状况。

  专家们认为,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这一现状,不但不能作为企业可以减轻社会责任的借口,反而更应成为考验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良机,即在善待员工、保护环境、廉洁从业、对消费者负责等方面,最大限度承担责任,努力做得更好。

  来自工会组织的代表也指出,督促企业守住社会责任底线,特别是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级工会通过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监察、政协视察,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资拖欠、劳动安全卫生等维权专项行动,积极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建立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不断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力度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承担社会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这也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论坛上,中国平安、太阳雨等15家企业成为“2013最具责任感企业”。崔永元、徐永光首获“2013年度责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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