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劳模管理有了“杠杠”
//www.workercn.cn2014-04-22 16:15:51来源: 中工网——《山东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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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近日,国网山东电力出台《劳动模范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公司劳模管理工作,并将于本月首评山东电力十大劳模。

  依据《细则》,国网山东电力成立由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劳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劳模管理办公室。省公司劳模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地市公司级劳模每年评选一次,全省地市级劳模评选总数不超过100名。公司劳模从地市公司级劳模或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中产生。评为地市公司级劳模满1年后,方可参加地市公司级以上劳模评选。劳模推荐评选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其中,女性劳模占一定比例,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60%,科级及以上干部推荐总体比例不超过20%。(魏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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