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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逾八成建工会民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4-07-14 07:32:51来源: 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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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我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企业、职工受益良多,但其中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有时甚至“很艰难”。如何让这项制度更具有操作性,各方都在积极思考。

  本报讯(记者 孙红霞)“协商工资”一举多得新疆财经大学大四学生潘晶晶没有想到,今年3月份才到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实习的她,不仅每月实习工资不低于2500元,而且每逢节日还有过节费。更让她意外的是,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员工工资不再由老板说了算。这也是让潘晶晶想留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2009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给职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区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1年,作为乌鲁木齐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点示范企业,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劳资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就增长0.6%。

  从推行这项制度的效果来看,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已尝到了甜头。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总裁李成功高兴地说:“这项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励职工与企业共谋发展,最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地跃升。”

  这仅是我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一个缩影。

  “从2009年起,全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率平均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全疆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有13326家,其中,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为10968家,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率达82%。”7月10日,自治区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工资集体协商专干周麟翰说。

  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好处不言而喻,在职工得到实惠的同时,更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个别难点有待突破

  今年4月,自治区总工会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对活动进行总结时,周麟翰有喜也有忧,喜的是,在发出要约的企业中,八成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忧的是,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疆仍有少部分企业不予回应,个别企业不予协商,其中,不予回应的企业绝大部分为非公有制企业。

  周麟翰说,一些企业领导和职工存在认识误区,只是片面地把工资集体协商理解为涨工资。一方面,使企业不愿意甚至抵触工资集体协商;另一方面,有的职工把工资标准抬得高高的,甚至脱离企业实际。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涉及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法律强制力不足。同时,缺乏专业集体协商人才也是制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另一因素。

  我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一般都由工会干部、工会的社会工作者来担任。在协调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时,他们有天然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缺陷。部分企业和职工存在认识误区、法律法规缺乏操作性、缺乏专业集体协商人才等原因,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区开展得并不顺利,有时甚至“很艰难”。

  五年规划呼之欲出

  令人欣喜的是,为改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民营企业中遇到的困境,目前,自治区总工会正着手制定工资集体协商五年规划,今后将携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就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自治区在法规层面明确工资集体协商中的经营者责任,对违反者制定惩罚细则,让企业不敢以身试法。同时,我区还将逐步扩大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规模,加快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组建步伐;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

  政令备忘

  2011年12月1日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要求自治区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旨在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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