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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总工会、中级人民法院合力调解维护职工权益
//www.workercn.cn2014-01-27 13:59:34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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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去年,福建省龙岩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维护职工权益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将维权新机制确定为‘一庭一室四制度’,从各方面为职工提供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这一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20日,谈到如何更加快捷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市总工会保障与法律工作部部长林添福如是说。

    “一庭一室四制度”即在人民法院民一庭设立由审判长、审判员和代理审判员为合议庭成员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由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法律志愿者和市总工会建立具有工会干部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制度、工会协助法院调解制度、调解确认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依托民事审判庭设立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

    去年9月初,某校22名员工信访至省总工会、市总工会,要求解决某校与22名夫妻工(其中10名员工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争议。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解员经多方调查,并进行多次协商、调解,校方同意支付以上员工补偿金24.6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市总工会在当事人双方的共同要求下,启动了“四制度”中的调解确认制度,新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成功后,“一室”跟踪、督促该案的执行最终22名夫妻工提前收到了补偿款。

    “按照一般法律程序,该案可能需要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执行各个阶段,历史漫长,而此次成功调解,从职工信访到调解成功再到法院出具法律文书,仅仅只有2个月,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林添福说,上月接到群众反映,因某钢铁生产企业停产,拖欠146名职工涉及50余万元工资的集体投诉案件,得知情况,为更好地解决此事件,市总工会启动了“一庭一室四制度”,联合法院,劳动监察等部门,前后只用了7天时间为146名职工解决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据统计,自“一庭一室四制度”建立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8起,为职工、农民工追回合法所得360万元。全市各级工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25件,共涉及职工973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7件,调处工伤赔偿8件,涉及金额980多万元。

    (陈立烽    卢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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