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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贯彻《劳动法》来带动工会各项工作
//www.workercn.cn2015-08-12 11:35:5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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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讲的一个方面的情况,请你们考虑这个路数行不行。当然贯彻《劳动法》这是个全局性的工作,从国家来讲政府部门、劳动部都是主要的,从基层来讲企业行政也是相当主要的,而且要依靠广大职工,但对工会来讲贯彻《劳动法》是责无旁贷的,是处于一个很关键的位置,也应该发挥我们的作用,尽到我们的责任。所以要把贯彻《劳动法》同推动我们的工会工作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当然我讲了,不是《劳动法》可以代替工会全部工作,工会只要贯彻《劳动法》就行了,工会的工作比《劳动法》规定的工作还要多。但是《劳动法》是部基本法,它跟工会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抓住贯彻实施《劳动法》不是抓住一个局部,抓住某一项局部业务,而是抓住了要害,抓住了关键,能够带动工会工作全局,这是我们一个想法。

  第二个想法,我们到各地也作了一些了解,有几个问题想请你们帮助研究一下,看怎么拿定主意,怎么处理。

  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在基层座谈中间比较多地涉及到怎么贯彻《劳动法》,怎么全面地辩证地来看待分析问题,怎么样从我们国家的实际出发来贯彻《劳动法》。《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从共性和国际方面讲劳动法则,是有很多方面是相似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参照国际上有关这方面的理论、政策、规定等。但另一方面,《劳动法》它又是受各个国家的性质、所有制体制的影响,有不同的所有制,就有不同的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经济体制,也有不同的劳动关系矛盾处理的形式、内容和方法。所以,就有一个共性和个性的关系,还有一个继承和创新的关系问题。一个是从国际上来看,他国的一些做法哪个应该选哪个不应该选。一个是从历史上讲,好的应该继承,应该发展,坚持哪些东西,应该改革什么,就这个问题在座谈中间涉及比较多。比如说,我们的国有企业是公有制企业,是全民所有制,这个所有制决定我们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从这个意义上讲,工人阶级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不能变。另外,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的,因此国家、企业、职工这三者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那么从工会来讲,就要坚持两个维护,就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要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还是要坚持我们过去历来提出的两个维护的方针,这些问题看来是一些原则的提法,但到贯彻《劳动法》中间就会有很多具体的实际问题。比如签订集体合同问题,现在看来我们主张集体合同不仅要明确劳动者应该有的权利,而且还要明确劳动者的义务,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我们在座谈中间多数同志还是主张这样的,但也有的同志说,《劳动法》没有讲集体合同要明确劳动者的义务,只规定劳动者的权利,签订集体合同的时候,关于职工应该完成企业的任务、技术经济指标等,好像不应该列到集体合同条文里边去。

  多数同志认为要从我们的国情出发,应该列进去,而且我们过去也有双保合同这样一些经验,尽管那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但成功的、传统的经验是应该总结和吸收的。当然要根据《劳动法》的要求充实新的内容和方式,把集体合同搞得更全面一点,我们是倾向于后面这一种意见的。集体合同应该包括两方面,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不能只是讲权利不讲义务。但《劳动法》没有这一个规定,《 劳动法》中集体合同没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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