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深度报道-正文
高立秋: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须关注职工切身利益
//www.workercn.cn2014-01-21 00:00:0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高立秋观点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从思想上应树立长远观念,在运作上应形成长效机制。要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和规范和谐企业建设。就企业而言,就是要依据上级有关法律规定,规范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厂务公开、劳动合同等条例、办法,使上级法律政策在企业具体化。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许多企业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改组改制措施,企业的产权结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经营机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相继带来了职工工资水平、分配方式、保险福利等职工切身利益的调整。企业变革中,职工更需要工会组织站在他们的角度,替他们说话办事,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也更加明确而艰巨。

  在企业变革中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关注职工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此,要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在提高经济效益上狠下功夫,维护好职工的经济利益

  企业经济效益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也是职工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根本保障。因此,工会组织在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中,首先要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围绕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好职工主力军作用。要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点、难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通过擂台赛、攻关赛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创建和谐企业奠定牢固的经济基础。

  在依法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维护好职工的民主权利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从思想上应树立长远观念,在运作上应形成长效机制。要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和规范和谐企业建设。就企业而言,就是要依据上级有关法律规定,规范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厂务公开、劳动合同等条例、办法,使上级法律政策在企业具体化,并将其融入企业管理制度和机制中,使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要结合企业实际,规范民主管理机制。规范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机制,把改革、经营、考核等重大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议贯彻实施。工资奖金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体现职工的真实意愿;规范以厂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参与机制,应对市场的主要措施、改革方案等要及时公开;规范以集体合同为主要形式的维权机制,职工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合同中要有明确而具体的体现;规范以民主评议干部为内容的民主监督机制,干部任免、职称评聘要透明运作,群众监督。

  在畅通日常民主渠道上狠下功夫,维护好职工的诉求权利

  在工作实践中,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虽然法律效率高,但周期长,涉及内容相对比较宏观,而更多的职工建议、诉求、愿望则体现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特别是在企业实施改革中,职工诉求多于往常,因而,要注意从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出发,畅通日常民主渠道,为职工搭建沟通对话的平台。要针对实际需要,建立完善总经理联络员、职工代表听证会、民主恳谈会、职工代表巡视、职工代表参加行政例会、职工代表民主建议月等多种日常民主管理形式,广泛听取职工诉求。

  在关爱职工上狠下功夫,维护好职工的具体利益

  就企业而言,先进技术可以引进,先进设备可以采购,而用先进企业文化武装起来的职工很难复制,因而,职工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因此,在企业变革中要坚持把以情感人贯穿到生产经营和改革全过程,倡导尊重职工、依靠职工、善待职工、维护职工,使改革成果惠及全体职工。要架起“连心桥”,坚持“送温暖”活动,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定期走访慰问劳模、骨干和困难职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撑起“保护伞”,无论市场如何变化,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发展好职工的利益,努力不减薪,不裁员;筑起“防护堤”,要健全完善医疗帮困基金、困难补助基金、职工互助基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等,筑牢职工抵御各种风险的防线。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