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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推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www.workercn.cn2014-05-06 06:05:2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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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我帮人 有病人帮我

重庆市总推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中工网重庆5月5日电 (记者李国 黄仕强) “工会会员凡首次确诊患有《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所列的15类重大疾病,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1万元。”这是记者今天下午在重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信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郑洪表示,为推动互助互济活动在基层普及,体现对职工特别是劳动模范的关心关爱,市总决定给予参加单位的市(省部)级以上劳模、市级建档困难职工20%的互助费补助。

  据悉,重庆市总工会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改革,减轻职工医疗负担,弘扬职工互助互济精神,更好履行服务职工的职能,推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活动包括在全市职工中开展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和《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两个计划。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为30元一年,有效期内互助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互助保障所列的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可领取互助金1万元。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为80元一年,会员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内,根据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日以上的有效住院治疗天数,按照每日50元领取住院津贴互助金,一次最多不超过4500元。每年可报销两次。

  记者了解到,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需要交纳互助费。交纳方式可以是职工所在单位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也可以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各出资一部分交纳,或者职工个人出资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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