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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好职工法律援助的每一项承诺
//www.workercn.cn2015-10-17 09:51:3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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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目前工会系统已经建立起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也拥有了一支专业队伍,下一步将如何发挥现有优势,有哪些具体部署?

  答:全总将从五个方面推动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强化职工法律援助职能。即在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加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或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窗口,明确负责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特别是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向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延伸,积极拓展基层工会法律援助站点,建立和完善职工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同时,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探索职工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积极引进、培养一批擅长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专业人员,发展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人才库,并积极探索职工法律援助“点单式”服务模式。要加强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协调及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组织实施全国工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积极利用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资源,组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和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突出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援助范围,拓展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即把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损害的行业作为重点服务领域,把维权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涉及职工基本生存权益的劳动争议作为重点援助案件。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职工法律援助门槛,拓展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实现应援尽援,惠及更多职工群众。

  ——改进职工法律援助方式。即改善职工法律援助业务流程,设立贴近职工、方便职工的灵活、高效服务窗口,安排专业人员免费为来访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包括拓展12351维权服务热线法律咨询职能,有条件的地方开设针对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的维权专线;创新咨询服务方式,运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简化审查程序,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民工、困难职工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探索创新职工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提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规范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即大力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教育引导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规范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制度。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办案补贴标准。探索购买社会服务的职工法律援助模式,督促、激励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需要强调的是,各级工会还应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的组织保障。即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推动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职工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工会年度预算,及时划拨,专款专用,并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公益性资金的支持,为职工法律援助提供经费保障。全总已下文,要求各级工会研究制定本级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全总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尽职尽责。(中工网记者 郑莉 通讯员 齐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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