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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好职工法律援助的每一项承诺
//www.workercn.cn2015-10-17 09:51:3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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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好职工法律援助的每一项承诺

——解读“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后,全国总工会专门出台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推动工会系统职工法律援助的发展作出统一部署,制定了工作规划。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工会组织承担着怎样的责任?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具备哪些优势?对职工法律援助下一步工作有哪些部署?对此,全总法律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向《工人日报》记者作出了全面解读。

  记者: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全总出台了专门的通知,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办、国办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需要指出的是,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是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补充。贯彻落实《意见》,对于工会来说,就是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工会依法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困难职工等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总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工会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职工法律援助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旨在使更多职工知晓工会的法律援助职能,并实际获得工会的援助。特别是要认识到通过法律援助依法化解劳动争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渠道。

  记者:工会在职工法律援助中具备哪些优势?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法律援助是工会切实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具有服务便捷、覆盖广泛、制度规范等特点。

  按照全总的统一安排部署,近年来,各地工会充分整合工会信访窗口、法律援助机构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源,普遍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或服务窗口,并将法律援助机构从县级以上工会向乡镇、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延伸,部分省市工会还将法律援助机构延伸至企业,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等方式,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基本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网络。这个网络的建立,使职工获取工会法律服务更方便、快捷。目前,各级工会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已达14396个。

  同时,各级工会建立了经济困难标准和援助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了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尤其是逐步将军人军属、女职工、离退休职工、未成年工等纳入工会职工法律援助范围,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针对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等维权案件,各地工会还开通了“快办快结”绿色通道,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更有效地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全总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制度体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等文件。同时,各地工会还健全完善了业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了投诉处理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统计、经费监管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在全总的推动下,各地已经培养了一大批工会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并普遍成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团、志愿团、顾问团。自2011年以来,全国各级工会免费代理职工维权的仲裁、诉讼案件25万余件,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52.8万件,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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