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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结算有哪些规定?
//www.workercn.cn2014-11-04 10:14:56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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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读者陈某来电话咨询,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结算有何规定?

  就陈某咨询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回答如下:

  参加基本医保后,医保中心就会为你发放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医保IC卡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

  至于如何用IC卡看病,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治疗,有最高支付线。个人承担的费用,医疗费方面医院会告诉的;起付线各地也有规定,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的档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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