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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制定10项制度为职工代表发挥作用构建制度平台
//www.workercn.cn2014-06-23 10:39:04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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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 胡 艺)今后,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将更细化、更规范。省总工会6月10日下发《关于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发挥职工代表作用若干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制定了职工代表培训、竞选、述职评议等10项制度。

  据介绍,《若干制度(试行)》是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认真总结、创新发展各级工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10项制度分别为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工会联系职工代表制度、职工代表提案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职工代表质询制度、职工代表旁听重要会议制度、职工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民主恳谈会制度。

  省总民主管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若干制度(试行)》的最大亮点是把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和发挥职工代表作用的一些措施和手段进行了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提升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增强职工代表的履责意识作出了规定,对拓展职工代表发挥作用的制度平台作出了安排。比如,职工代表竞选制度中规定:由选区组织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职工参加职工代表的竞选活动。竞选职工代表按20%以上的差额比例,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这一探索建立产生职工代表的新机制,有利于职工代表的选举更好地体现广大职工的民主意愿,夯实职工代表的群众基础。

  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中规定: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包括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全体职工(代表)进行述职、接受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两项内容。这一制度强化了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有利于职工代表更好地代表职工有序参与企业管理、表达职工利益诉求。民主恳谈会制度中规定:由行政和工会协商确定召开民主恳谈会。该规定有利于广纳群言,增强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凝聚发展共识,依法有序开展劳资双方平等对话,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督促职工代表依法有序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自觉地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同时更好地引导或督促企业来提升职工代表的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代表队伍。

  发挥职工代表作用,要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有效行使职权,参与企业管理,反映职工利益诉求。过去曾经在一些文件和政策规章里面也可以见到如“职工代表质询”“职工代表巡视”内容,但是没有具体化、没有规范化。《若干制度(试行)》里的每一项制度都规定了具体形式和内容,每一项制度自成体系,并具有鲜明的特色。如为进一步落实职工代表的民主监督权力,帮助职工解疑释惑,引导职工参与管理,在职工代表质询制度中,详细地规定了质询原则、质询内容、质询程序和方法,其中,从职工代表提出质询案,到质询结果落实,要分六步完成。为进一步发挥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在职工代表巡视制度中,对巡视内容、组成人员、巡视流程、巡视结果运用进行严格规定,仅巡视内容就罗列了9项,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等。又比如,为保障职工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推动企事业单位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职工代表提案制度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围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收入分配、生活福利等方面提出提案,从提案的格式、原则、征集、处理,到提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再到闭会期间职工代表提案处理工作均有详细规定。

  这些具体的制度性安排,为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提供了有效的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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