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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如何帮夹心层困难职工走出窘境?
//www.workercn.cn2014-06-16 08:07:51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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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甘家口街道总工会主席 康云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总工会主席 陈玉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许平

海淀区工业公司工会主席 王殿文

  家庭困难但未达到救助标准成为“夹心层”职工

  许平:我们企业困难职工人数庞大,仅通过政府及企业的补助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很多职工下岗、待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不稳定群体,如果做不好他们的保障工作,必将引发社会治安问题,但是,企业自身的能力是有限的,仅仅靠企业自身的帮助可谓杯水车薪。

  在一个困难职工家庭中,家庭收入有限。他们有的是因自己患大病,需要家人照顾,导致家人无工作无收入致困;有的因为家人身体或智力残疾,无法独立生活而致困。困难职工不仅要承担自己或家人的治疗费用,还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学杂费,还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困难职工家里或本人发生一些意外,这对他们来说就是灭顶之灾了。

  王殿文:按照市、区总工会部署,公司系统各企业为在职职工办理了京卡·互助服务卡和住院保障、女工特殊疾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在职意外保障和住院津贴保障等互助保险入续保工作,在帮广大职工抵御伤害和重大疾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如何解决好企业已退休人员因患大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心脑血管病治瘫等)后形成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已成为企业和患病职工及家庭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陈玉:我们实施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工程时发现,存在“夹心层”困难职工这一现象。这类职工的收入,一般高于《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低保线,但部分职工由于疾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短期或长期的生活困难,又不够《海淀区总工会临时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办法》的救助标准。如何帮助这部分“夹心层”困难职工渡过难关,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对于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为“夹心层”职工开绿灯工会送上救命钱

  康云:“夹心层”困难职工不符合临时救助标准。根据《海淀区总工会临时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办法》,在保证家庭成员低保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本人或家属患病、突发事件等所发生的自费费用的总支出需大于家庭总收入,方可申报临时应急救助。比如,去年,北京城建弘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会会员,因长期腹痛查出胆结石,需尽快住院治疗,其妻长期患病,无工作也无经济来源,且欠下银行贷款及亲朋借贷若干,无力偿还。

  家庭所有支出均由该名会员一人承担,由于缺少资金,本人无法住院治疗,思想负担也较重,曾产生了走极端的想法。我们发现后,及时上报海淀区总工会,由于该名会员属于上述所说的“夹心层”职工,不能申请临时应急救助资金,经与区总工会和该企业工会共同研究后,决定三方出资给予临时一次性补助4500元,帮助该名工会会员渡过了难关。类似这种情况的职工还有一些,怎样加大对“夹心层”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也应成为工会的重要工作内容。

  建立长效机制帮扶“夹心层”困难职工

  陈玉:我建议增加帮扶“夹心层”困难职工的方式,拓宽帮扶渠道。突出对“夹心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效性,不仅做到物质帮扶,还要努力做到对患大病困难职工的医疗帮扶,主动联系爱心医院免费为职工体检、提供医疗服务。

  资金方面可以采取各方出资的模式,即:市、区总工会、街道总工会、企业工会各出一部分资金,共同帮助“夹心层”困难职工,以保证帮扶资金的落实到位。

  同时,要追踪、评估“夹心层”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的效果,建立“夹心层”困难职工帮扶的长效机制。对于“夹心层”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会组织要做到定期回访,追踪、评估帮扶效果、各方承受能力等。通过对“夹心层”困难职工的帮扶活动,把工会组织的关怀及时送到这类职工当中,使帮扶工作更人性化。(本报记者 阎义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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