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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对劳动者的温暖叫“低温津贴”,到底谁享受到了?
//www.workercn.cn2016-11-28 20:49:39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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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数人没听说过,在“中国冷极”连续户外工作两小时达不到发放标准

  记者在黑龙江、北京、安徽、湖北等地调查发现,一些在寒冷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享受过低温津贴,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种津贴的存在。

  十一月中旬,位于黑龙江省的中国北极漠河县最高气温已近零下20摄氏度。王秀龙是中国最北邮局--漠河县邮政局北极村支局的邮递员,已经干了10多个年头。“低温津贴?没听说过!”王秀龙说,“每年12月下旬到1月上旬,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最高气温在零下30摄氏度以下。”

  “邮递员一天在户外工作四个小时左右,最冷时户外工作温度达到零下40摄氏度,单位会发棉服等用品,但低温津贴真没有。”黑龙江省漠河县邮政局北极村支局支局长于霞说。

  那么,在那些有标准的地方情况如何?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标准已出台3年多,但由于种种原因,内蒙古真正发放高寒岗位津贴的情况还比较少,因为在零下25摄氏度(含)以下的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的情况并不多。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素称“中国冷极”。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当地冬季气候条件恶劣,一线环卫工人上午、下午连续工作时间一般2个多小时,尚未达到发放津贴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由于黑龙江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原人事部批准黑龙江省设立了每人每月45元标准的御寒津贴,这个津贴政策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2006年,国家开展清理规范津贴工作,黑龙江的御寒津贴停止发放。

  记者调查发现,环卫工、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一般会发放御寒衣物。北京近期最低气温已在零下10摄氏度以下,从事环卫工作3年多的王师傅表示,单位冬天会发手套、帽子和统一的服装,但是没听说过低温津贴,“还有这种好事?我们从没领到过。”

  记者拨打北京市人社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高温津贴有规定,但对于低温津贴还没有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相关部门出台过相关规定或通知,但这些规定既无强制力,也无细化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动,规定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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