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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劳动法》是加强工会建设很好的机遇
//www.workercn.cn2015-08-12 11:25:34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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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劳动法》是加强工会建设很好的机遇

(1994年8月31日)

  实行市场经济改革以来,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我们必须用改革的精神来认识问题,不断丰富、加强、完善自己,认真研究和解决在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丁华同志对这个问题很重视,正在研究工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改革和工作思路。这是大势所趋。谁早认识、早动手,谁就早主动。工会工作改革的面相当宽,领域很广。包括法规建设、办经济事业、机关后勤工作等都要改革,大家都在考虑,但作为工会领导机关,就不能设想一下子全部铺开。既要有一个总体设想,又要善于抓住某个领域有所突破来带动全盘。不能抛开工作业务单纯从理论上提出问题,那样容易片面性,认识往往也是空的,还容易引起争论,耽误时机。从哪里入手呢?这就有个领导艺术问题。

  改革要结合实际,要从解决当前实际问题入手。 抓的问题又不是零零散散的,而应是涉及全局的突出问题,既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又涉及到方方面面。

  我在思考,现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加强工会建设很好的机遇。工会很主要的工作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贯彻《劳动法》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涉及到工会的主体工作。 《劳动法》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中央很重视,大家呼声也很高。这个问题不抓,我们就失职。反过来如果我们抓得好,把贯彻实施《劳动法》看作是改革和加强工会建设的一个机会,情况可能就会不同了。《劳动法》中好多规定涉及工会的基本问题。工会维护职工利益,就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学会依法处理维护职工利益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比如,工会实现两个维护,通过贯彻《劳动法》就很现实;又比如,工会参加劳动仲裁,就不能简单地站在职工一边,也要站在企业方面考虑问题,国有企业也不是厂长个人的,他在某种意义上是代表国家利益的,如何处理这个关系也很现实;再比如,企业工会代表维护职工的利益,那么包括不包括厂长?有人讲工会就是代表弱者工人,厂长作为会员要维护,作为厂长不能维护,这实际上是不认为厂长是代表国家的。我们不赞成工会只代表劳动者这个劳动关系中的弱者的提法,我们的厂长和资本主义企业的老板不同。当然工会大量日常工作是维护职工利益的,这与这种提法是两回事。贯彻《劳动法》,这些问题都是很现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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