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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必须知道的事
//www.workercn.cn2018-05-16 09:06:02来源: 中工网--《天津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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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12333人力社保热线共受理来电总量221210人次,同比增加18474人次,增长9.11%。其中,自动服务总量126261人次;人工服务总量94949人次,人工服务总量比去年同期减少901人次,降低0.94%。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年金待遇水平、更有效地发挥其长期补充养老保险作用的需要越来越迫切。2017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原有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企业年金办法》,近期有很多单位工作人员来电咨询相关内容。在本期的每月热点问题专家解答栏目中,12333人力社保热线专家就这些问题给予解答。

  问:企业年金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问:企业年金的资金筹集方式是什么?账户如何管理?

  答:(一)企业年金基金各项组成1.企业缴费;

  2.职工个人缴费;

  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二)企业年金资金筹集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企业年金资金账户管理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2.有根据《企业年金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3.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5.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问:企业年金的资金管理模式是什么?

  答: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问: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订立

  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人员;

  2.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3.账户管理;4.权益归属;5.基金管理;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7.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8.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二)年金方案审核

  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三)年金方案变更

  企业与职工一方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经协商一

  致,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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