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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欠薪,能与包工头“私了”吗?
//www.workercn.cn2016-12-15 07:30:17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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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南充籍农民工刘先生打来电话咨询称,去年4月,他跟随同村的包工头周某某到内蒙古搞建筑施工。去年年底,周某某让刘先生先回老家过年,等他与劳务公司结完帐后,就支付刘先生工资。当时,刘先生让周某某打了一张3.2万元的工资欠条。可近一年来,刘先生多次催要均无果。一个月前,刘先生突然接到周某某的电话,对方表示其在内蒙古的工程亏损了,总共损失了近20万元。周某某希望在他手下做活的工人都承担一些损失。遂想向刘先生一次性支付2万元,了结此事。

  针对刘先生的问题,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税清蓉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刘先生手持周某某打的工资欠条,理应得到足额工资。周某某以承包工程亏损为由拖欠工资至今,刘先生可向劳动部门、工会等单位投诉,必要时可手持欠条,直接到法院起诉周某某。本案中,周某某要求“私了”,收回了3.2万元的那张工资欠条,只付2万元工资,这种做法是一些不诚信的包工头的惯用手法,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同时,税律师建议广大农民工:遭遇欠薪,首先可以与劳务公司或包工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要保留好欠条等证据,并要求劳务公司或包工头在欠条上签字或盖章;其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等单位投诉,投诉举报时,最好有书面材料,并能提供在该单位打工和拖欠工资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出入证、临时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欠条等;再者,可手持工资欠条,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要求足额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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