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劳动保障-正文
“第一时间”快速化解劳动纠纷
//www.workercn.cn2014-10-16 07:23:1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第一时间”快速化解劳动纠纷

广东省总成立三级应急分队及时维权

  中工网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罗仪馥 通讯员姚文军)10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总工会召开的劳资纠纷应急处置汇报会上获悉,为及时应对化解劳动纠纷,省总工会决定在省总、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及所辖县(区)总工会成立三级劳动纠纷应急处置分队(简称应急分队)。省总应急分队已于9月组建完毕,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县(区)总工会也已于10月10日前全部成立了本级应急处置分队,负责参与化解处置以及督促各级工会参与化解处置劳动纠纷。

  据介绍,应急分队的工作职责包括:赴现场指导、协助当地工会参与处置劳动纠纷;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建议,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协调企业方以及相关部门解决职工合理诉求;引导和帮助职工推选协商代表等。

  广东省总应急分队有13名队员,下设协商、防范和信息综合3个工作组,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飙任队长,成员由省总机关业务部门工会干部、产业工会干部以及广东省总工会律师团律师组成。日常工作由法律顾问室负责。

  广东省总同时出台《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工作制度》(简称《工作制度》),规定了应急分队的工作宗旨和原则、成员组成、工作职责和保障、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分级标准等。

  《工作制度》强调,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别重大劳动纠纷必须在接报的当天赶赴现场处置,重大劳动纠纷必须在两日内赶赴现场,较大和一般劳动纠纷必须随时与当地总工会联系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到场参与处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在会上提出,“应急分队是新时期工会协助党委处理劳动纠纷的一支队伍,但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工会内部力量的整合。目的在于突出工会维权主业,核心工作是现场维权,工作重点领域是非公企业。”

1 2 共2页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