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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餐饮行业最低工资可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6-07-31 09:25:50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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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最低工资可集体协商
我省制定意见,兼顾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核心利益保障

  本报济南讯 “这个月我拿到了1600元的工资,虽然少点,但不担心以后收入不稳定了。”今天,在淄博周村区一家餐饮企业工作的小郑高兴地告诉记者。让小郑更高兴的是,明年他的工资至少会增长8%。在实行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后,像小郑一样,很多餐饮企业职工的工资今后更有保障了。

  近日,省财贸金融工会、省旅游饭店协会、省烹饪协会联合制定了《全省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供开展餐饮行业集体协商的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以及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或调整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的企业和工会参考。涉及的经营类型以单店和连锁等社会餐饮企业为主,酒店中的餐饮部门、个体经营户可以参照;适用对象为部门经理以下的普通员工。今后,不仅在周村,在全省范围内,加入旅游饭店协会和烹饪协会的300余家餐饮企业,更多普通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将得到切实维护。

  省财贸金融工会主任李颖介绍,近年来我省餐饮业发展态势良好。今年一季度,全省累计实现餐饮收入739.2亿元,比上年增长13.1%,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3.3个百分点。同时,也普遍面临员工流动率高和结构性缺工问题,特别是互联网派生的餐饮业用工继续增长,劳动关系复杂性增强,工时长、参保率低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针对问题,《意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题聚焦到合理确定职工工资福利水平和工资调整幅度上,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核心利益的保障,重点推动六个方面的协商:协商不同岗位的工资支付最低标准;协商固定工资调整幅度;协商工资福利制度和结构;依法协商行业基本用工标准;协商确定工资相关的福利项目;协商劳资双方共谋企业发展、共渡难关。

  协商不同岗位的工资支付最低标准受关注度较高,《意见》规定,餐饮行业或企业可以根据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平均工资、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重点就本地区餐饮业工资支付的最低标准进行协商。根据具体情况,可按照岗位、技能水平分别确定最低标准,也可按不同区域、规模、档次、业态的企业或者淡季、旺季等划分。周村确定的1600元/月的行业标准,就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上浮了10%,并且规定各企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工资集体协商在山东餐饮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从已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些行业来看,集体协商的难点是如何处理好企业效益与职工工资水平的关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单纯为了给职工涨工资,而是搭建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的平台,确定双方利益的结合点,在企业提质增效的同时确保职工的基本权益,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李颖说。(记者 李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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