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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www.workercn.cn2015-11-18 08:13:24来源: 中工网——《河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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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获悉,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春节前,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多部门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化解产能过剩、治理大气污染中限产或关停且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春节前结束。活动分普法宣传和自查、执法检查两个阶段,普法宣传和自查从11月16日起至11月底结束,通过送法律法规知识上门、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和服务窗口等形式,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渠道,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用人单位要对2015年以来的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阶段从12月1日起至2月6日,针对本地实际,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将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李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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