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组织工作-正文
云南巧家县总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www.workercn.cn2017-10-20 19:43:58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 更多

  中工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争做网络意识形态的维护者、管理者和引导者。巧家县总工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首先对《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原文逐条逐项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其实施的重大意义、内涵和内在要求进行了讲解。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参与违背党规等网络传播行为,不得参加党组织等明确禁止的网络活动;要严格规范以职务身份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行为;要积极履行举报监督义务;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接着,与会领导强调,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的出台,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提出了明确规定,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依法依规管网、治网、用网的决心。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既要增强政治鉴别力,不通过外网邮箱、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传输涉密信息、处理涉密工作内容;又要慎重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信息,不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其他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还要坚持正确政治立场,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单位各股室要以此为契机自查自纠,对照《意见》找不足,切实加强主流网络意识形态的引导教育,不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引导力和感召力;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以优良网络环境带动县总工会工作有序推进,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规范网络言行,遵守网络纪律,抵制不良言行,充分利用互联网传递社会正能量,决不成为不良网络行为的制造者、传播者、推动者,争做网络意识形态维护者。(郭吉标)

我要留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