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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会强力推进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4-10-14 07:15:1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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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会强力推进集体协商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全市覆盖率达96%,职工工资连续3年增幅超10%

  中工网讯(通讯员孟丽 记者张锐)“目前,全市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861份,覆盖企业22312家、职工74万余人,覆盖率达96%,职工工资连续3年增幅超过10%……”一组数字概括了山东聊城近年来工资集体协商的显著成效。而这得益于聊城市总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坚持突出重点难点,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典型引导,坚持分类指导等工作理念。

  聊城市中小、私营企业居多,且组织形式不规范。在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之初,企业主普遍存在“我是老板我做主、工资多少我说了算”的想法,不少职工也对工资集体协商认识模糊。

  为破解难题,2011年起,聊城在县(市、区)建立了劳动定额(工资标准)指导委员会,由工会牵头,人社部门、企业代表组织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会根据当地行业工资平均价位,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测算方式,形成劳动定额和工资标准草案。随后,召开专题会议征求企业和职工意见,并提交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为劳资双方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提供依据。

  对于一些区域内企业规模小、行业种类繁杂、很难制定统一工资标准的状况,劳动定额(工资标准)指导委员会还经过反复调研、综合测算,制定出区域工资标准“三条线”,即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保障线、高于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中档水平的岗位工资标准线和年度工资标准调整线。此外,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评估制度,定期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质量进行评议,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督促企业逐一落实。而对拒不履行协议的企业,则提交劳动部门依法督促落实。

  规范运行是工资集体协商落地的重要保障,为此,聊城市总还着力健全了“三项机制”:预商机制,协商前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然后初步确定协商议题,形成协商草案,并组织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代表共同制定正式的协商文本,确定协商内容;平等协商机制,行业性、区域性工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对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平等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代会的监督审议作用,每年组织职工代表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履约的企业在本区域内进行通报,由同级劳动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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