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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思考:新时期国企工会发挥作用之我见
//www.workercn.cn2014-08-05 08:53:3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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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越隆观点

  国企工会维权要强化规章和制度建设的源头参与,在维护职工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休息休假等权益方面,在促进职工共享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发展成果方面,必须旗帜鲜明、主动作为。

  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维护好职工切身利益工作与赢得职工信赖和支持紧密相连,是国企工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更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新时期国企工会应该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发挥好“扁担两头挑”作用

  国企工会具有“一条扁担挑两头”的特点和作用,一头是国企党委的助手和帮手,另一头是职工利益的维护者与代表者。在确定党代会、职代会和团代会等会议代表组成结构的时候,要明确提出基层一线工人和技术人员代表、女职工代表的比例;要协助国企党组织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活动,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和困难职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扶持职工以创业带动就业;要与国企党组织共同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坚持“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一年四季送关怀”;在表彰劳模、表彰先进的时候,要积极为普通而又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争取名额和荣誉,多为职工群众“鼓与呼”。

  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企工会维权要强化规章和制度建设的源头参与,在维护职工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休息休假等权益方面,在促进职工共享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发展成果方面,必须旗帜鲜明、主动作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推动企业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努力保障职工按月足额领薪,促进形成完善的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促进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利。

  保障好职工的各项利益

  为了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和全面发展,国企工会要与职工群众“坐在同一条板凳上”,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关心职工疾苦,解决好职工反映强烈的具体突出问题;将工作重心下移,沉到基层一线、融入职工中,询问职工的利益诉求、倾听职工的呼声建议、感受职工的生存状况、了解职工的烦心事,想方设法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多办暖人心、稳人心与得人心的好事实事;满足职工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劳动保护、提高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解决好思想问题,解决好联系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把保障好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赢得职工的信赖和支持。

  《晏子春秋问下》曰:“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国企工会只有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让大家感受到工会是真正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才能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真正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孙越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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