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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协委员聚焦职工权益
//www.workercn.cn2014-08-14 16:10:15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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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 徐军霞 通讯员 赵国祥 朱静秋)“高新区现有4000多家企业,至今没有设置劳动监察大队,仅仅依赖市人社局2名监察员负责,履行维权监察职能只能停留在表面上。”近日,在泰州市政协委员视察讨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这一主题时,市政协委员、泰兴市总副主席赵建华的一席话引起了与会人员的高度关注,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榕当场表示尽快会同人社局解决这一问题。

  近年来,泰州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积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狠抓安全生产等形式,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37家,省级和谐工业园区3家,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770家。

  本次活动中,在市政协副主席张培成的带领下,20多名委员走进“国”字号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林海集团,实地视察企业工资协商工作,对企业建立与职工共谋发展、共享利益机制的做法给予了好评。委员们还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10多个典型案例进行了研究和分析。这些案例涉及劳动合同签订、职工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多方面。

  针对视察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市政协委员、泰州市总副主席杨世民将目光聚集到了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维护上。他说:“当前部分企业防护设施不到位,忽视职工职业健康体检,部分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防治职业危害刻不容缓,建议政府针对部分法规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完善职业病工伤认定政策,推行‘1+3’安全监控体系,为职工开辟快速维权通道。”

  市政协委员徐展鹏认为,当前以工资和薪酬待遇为核心矛盾的劳动纠纷呈现高发态势,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依法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有效途径,建议政府依据相关文件兑现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的各项激励措施,完善工资协商机制,加强工资协商队伍建设。“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健全劳资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丰富职务犯罪预防内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市政协委员邹云翔则从法律角度提出了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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