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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6万余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www.workercn.cn2014-08-20 07:17:04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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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红)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切实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的有效途径。昨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学军到新密调研工资集体协商进展情况。

  市总工会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达62997家。但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扩大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集体合同签订的质量不高,签订的程序还不够完善,集体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等。

  张学军表示,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是工会主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法律手段。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要重点协商企业或行业的劳动定额、工价,要确保企业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要通过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和年度工资总收入,坚持凡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都应得到增长;要通过工资协商,建立健全更符合本企业、本区域、本行业实际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真正为职工提供托底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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