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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www.workercn.cn2014-04-03 09:01:17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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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市以“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奏好“五步曲”,十多年来,按照“试点—扩面—推行—深化”的工作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到目前,全市累计签订工资协议3087份,覆盖企业12960家,涉及职工395780人,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首先是建立市领导机构。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责任人,乡镇(街道)和工会、经济发展局等为主要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工商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其次是建立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分析劳动关系的现状和趋势,协调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统一部署工作,研究落实方案和措施。再次是建立责任分解及考核制度。根据每年初制订的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计划和进度,明确各部门各行业和乡镇(街道)具体的任务和责任,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以劳动部门为主负责有关劳动法规解释、协议参考文本起草和协议草案审核、协议执行检查和争议仲裁;以经济和信息化局、各行业为主负责做好对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工作;以工会为主负责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以各乡镇(街道)为主负责区域内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全面工作。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步骤。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减少震动、促进发展”的原则,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推进。1999年在一家日商投资企业率先试点获得成功;2000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市、乡镇(街道)两级300多家企业推开,通过专题工作会议和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完善试点,规范推行;到2001年,全市推行这一制度的企业已占应建企业的60%以上,2002年达到80%。2008年,市委、市政府又决定试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通过建立“行业商会、行业工会同步筹建,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同步酝酿”的工作机制,组建了一支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明确了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流程。到2013年12月,市总工会已在小曹娥镇电镀行业、阳明街道美容美发行业、梁弄镇灯具行业、泗门镇电线电缆行业、临山镇制笔行业、经济开发区模具行业等实行了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183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超过15%,惠及职工近万人。

    三是确立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在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过程中,首先,在工作内容上,以职工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眼点,把落实职工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和各类休假时期工资、工资支付时期和形式、工伤和医疗待遇、工资增长机制、职工民主参与厂务机制六个方面,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重点解决。其次,根据企业规模、性质、特点和劳动双方的要求,实行三种协商方式。对经营规模和职工队伍较大、工会组织能力较强、劳动集体合同和工资管理制度较规范的企业,实行企业内部协商;对中小企业较集中的镇、村,实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由镇、村联合工会与业主委员会或经营者代表签约;对大的产业群或块状经济区域内的企业,由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协商签约。

    四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工作难点。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具体操作中,坚持“五个原则”,严格把好建立组织、测算分析、平等协商、民主审议和审核把关五个环节。坚持平等原则,把好组织建立关。由企业行政和职工双方各派3—10人,组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机构,工会履行职工代表职能。坚持公开原则,把好测算分析关。双方在公开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发展业绩相结合的要求,确定工资总额和各岗位工资分配方案,形成协商预案。坚持合作原则,把好协商关。耐心做好职工和企业行政双方的思想工作,维护对等权益,减少对立情绪。坚持民主原则,把好审议关。认真开好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签订工资协议草案。坚持依法原则,把好审核关。企业集体工资协商由双方各执一份,并交主管部门(行业)或乡镇(街道)、总工会、劳动部门各一份,有关部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及相关法律和政府规章严格予以审核,经审核后生效实施。

    五是注重舆论引导和协商共赢。从政府职能出发,注重舆论引导、业务辅导和政策指导,着力优化工作环境,营造协商共赢的良好氛围。首先是抓舆论引导。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围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为什么”和“怎么做”的主题,加强对各级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其次是抓业务辅导。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编印《工资协议》参考文本、有关政策和操作要求;市总工会邀请政府职能部门、工会领导、企业经营者,对乡镇工会干部和企业工会(劳资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质量。再次是抓政策指导。政府加强宏观指导,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人工成本预测预报警制度、最低工资制度、企业欠薪预警制度、工资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等,把劳资纠纷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高新技术企业,适度提高计税工资标准,促进技术人才与企业工资协商顺利进行。(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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