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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辽宁沈阳市总多渠道开展各项法律宣传工作

2020-08-20 16:41:13 来源:中工网

  今年以来,沈阳市总工会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按照全总“七五”普法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活动,主动作为、积极行动,采取多种渠道、手段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有效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坚持通过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总党组、机关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并号召和要求各基层工会组织学习;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法制先行的宣传工作,市总工会印发了《沈阳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方案》,逐级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执业律师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劳动法律监督员等工会法律宣传员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贴近生产、贴近职工群众,宣传学习效果踏实管用。

  灵活运用多种网络媒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推广。“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引导广大企业职工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中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筛选编辑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法律风险100问》,制作成公益小程序上传互联网,供企业和广大职工转载、学习,并组织律师团队为企业和职工进行线上解读;同时,“沈阳e工会”微信公众号、“沈阳工人哥们”微博等,增设了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查询引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内容,为共抗疫情,保持社会稳定,推动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扎实推进各项群众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应用。突出发挥沈阳工会“宣讲小分队”“文化大篷车”等宣传作用,开展“宣传周”等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全市职工法律意识。8月19日,我们将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加载到“大篷车”走基层慰问宣传活动中,在浑南区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发放7编1400余册宣传手册,让职工更加直观简洁的了解了《民法典》的“意义非凡”。被誉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与职工群众息息相关,是职工群众最贴心的保障法典,备受职工群众的欢迎和关注。活动中《学法用法好处多》等节目,把职工带入了欢颜笑语中。(石悦宏)

编辑:石婷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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