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会6条标准推进托管班建设-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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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广东工会6条标准推进托管班建设

2019-09-02 07:18:34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王荣光)记者从8月22日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召开的全省工会爱心托管班建设工作推进会了解到,广东工会确定了6条标准,推进工会爱心托管班建设。

  据介绍,广东工会计划选树40个省工会爱心托管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各级工会开展爱心托管班建设。要求推荐对象为工会组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街道、社区等举办的福利性托管班,须具备6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场地安全,即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管理规范;权责明确,例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应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资质审核工作;餐饮卫生;规模达标;职工满意。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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