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总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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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苏省苏州市总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

2019-08-20 13:16:54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总工会女职委组织苏州市十个市、区女职工部长及女工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互查互检活动。

  据了解,此次互查互检主要围绕《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展开,从苏州市各市区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总体情况、做法和经验、特色文本展示、存在问题等方面入手。在为期5天的互查互检活动中,各市、区女工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实地,并互相学习不同类型企业在女职工权益保护和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方面的一些特色做法、工作亮点及经典案例,听取了来自基层一线女工干部的意见建议;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中一些有待改进的共性问题。

  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高慧芹参加了本次活动。高慧芹说,各市区要把握好“有”和“优”的关系。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是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重要制度载体,在解决“有”的基础上,要在“优”上下功夫。同时要把握好工作重点和抓工作落实的关系。女职工组织关注的重点应是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关键抓好落实。此外,把握好典型特色和学习推广的关系。在抓好典型和特色工作的基础上,更要抓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面上更多单位工作水平提高。真正做到让女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幸福生活。(翟剑)

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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