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工会构筑“123456”维权体系-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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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山东青岛工会构筑“123456”维权体系

2019-09-13 07:18:23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樊朝斌)近日,职工石女士专程到青岛市总工会送来锦旗,感谢工会帮她维权。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工会积极构筑“123456”法律维权体系,着力解决基层工会不会维权、不敢维权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共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578件次、法律咨询1680人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280余万元。

  成立一个中心。设立青岛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为职工提供“一站通办”“一条龙”维权服务。将上级工会转办、市直工会申请等渠道受理的职工维权诉求汇总到中心,分别启动法律咨询、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援助服务,有效实现“上代下”维权。

  组建两支队伍。成立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聘任律师202名,为全部镇街及市直工会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建立起以工会干部、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法律志愿者等为主体的1000余名社会化工会维权队伍,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构建三级网络。市级层面成立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工会法律援助岗等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区(市)层面推动12区市全部建成实体化法律援助服务机构。镇街层面探索借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力量。

  加强四方联动。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推行“两书”制度,设立劳动维权联动服务站为职工维权。联合劳动仲裁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十大职工维权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等,形成维权合力。

  构筑“五位一体”宣传平台。以青岛电视台《劳动者》融媒体栏目、青岛日报《劳动者之窗》栏目、工会劳动广场、“齐鲁工惠·青岛行”APP及《青岛工运》杂志等为依托,打造“五位一体”的工会普法宣传阵地。

  推行“六有”建设标准。制定区市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案源、有绩效”的“六有”标准,提升工会维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职工石女士被企业单方面通知到另一企业工作。石女士因不知情而拒绝调动,后被企业以旷工为由解雇。市总指派市南区总工会向石女士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仲裁委裁决企业赔偿石女士经济损失14971元。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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