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工会-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中工工会

权益保障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上海长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培训

2018-10-10 07:47:29

  小微企业存在劳动法违规,罚就完事了?并非如此。记者昨日从长宁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为了能够堵住企业存在的“软肋”,大队主动上门为小微企业“开小灶”,培训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其规范用工,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害。

  小微企业是吸收劳动者就业的一支中坚力量,但由于小微企业经营者劳动法律法规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存在风险规避能力差、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往往成为劳资纠纷高发领域。

  “违法必究当然不错,可是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发现,不少小微企业主感到很‘冤’。”长宁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对劳动法律知识了解不全面,这些小微企业往往并非存心犯错,然而一旦触碰“红线”,代价常常巨大。

  今年年初,长宁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大调研,在收回的100余份企业调查问卷中,通过整理归纳发现,多数企业希望获得更及时、更丰富的劳动法律咨询服务,对用工管理基础知识有着迫切的需求。

  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与其“送罚”,不如“送法”。“长宁劳动监察青年宣讲团”就此成立,监察队员主动上门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常见的难题进行答疑解惑,梳理归纳在监察过程中常见的“用工漏洞”,进行定制式专题讲座。

  在最近的一次培训会上,“宣讲团”的讲师就以“监察与仲裁的区别”、“用工管理注意要点”、“案例头脑风暴”为三大主题,对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劳务派遣和社保等基础劳动法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会上,讲师和企业人事积极互动,用以案释法、指点实践、头脑风暴等多种方式解答了单位人事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困惑,与会单位纷纷表示讲座的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对企业在管理中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今年以来长宁“劳动监察青年宣讲团”已经举行了七场培训讲座,随着服务半径和受众面不断扩大,宣讲团的讲课内容也在不断更新,帮助企业从知晓劳动法律,到自觉遵守劳动法律,再到能熟练运用劳动法律,从而提升用工管理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劳动报记者 罗菁)

来源:劳动报
编辑:梁雨桐

图片新闻

全总要闻

热点专题

深度报道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

新闻排行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