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传统”焕发新活力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之初,陕西等地就确定了“三项原则”:基本利益一致,亲密合作的原则;承认各自工作角度差异,协商对话的原则;维护政府权威和尊重工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相统一原则,体现协商双方的“平等”。
携手、协商、协作,共同开展工作,成为联席会议制度30年来遵循的“基本原则”。
“联席会议制度从根本上、制度上实现了工会组织源头参与决策。”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院长杨冬梅认为,联席会议可以集中反映社会、企业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了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效率,真正发挥了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
30年的实践与发展,证明了联席会议制度是政府与工会协商解决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职工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多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让新时代的联席会议“老传统”焕发新活力,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工会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2014年5月,全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地工会准确把握推动完善这一制度的三项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的行政措施;研究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和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总体部署和规划;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问题,等等。
2018年12月13日,纪念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行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强调,各级工会要不断提升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质量水平。包括:争取党委和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努力推动人大健全完善立法,为联席会议制度提供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向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拓展延伸;健全联席会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督查落实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推动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发展,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为职工群众搭建发挥主人翁作用、提升素质能力的广阔平台;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畅通职工在宏观层面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理性合法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
“时刻关注职工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无论时代如何发展,秉持这份初心的联席会议制度,将赢得广大职工支持,伴随改革进程走得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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