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嘉祥县总建立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制度-工会-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工会

工会新闻24小时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济宁嘉祥县总建立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制度

2020-12-07 13:42:11 来源:大众网 

  嘉祥提高医疗水平建立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制度

  为缓解大病职工医疗方面的压力,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自2020年12月1日起,嘉祥县开始实施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制度,济宁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以及其它医疗费支付额较大的疾病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职工大病医疗补助资金由济宁市总工会和嘉祥县总工会共同筹集。基本原则是,济宁市总工会出资20万元,嘉祥县总工会出资20万元,共计40万元。该资金在济宁市总工会为嘉祥县建立的专户进行管理,资金使用权、补助额分配权归嘉祥县总工会。此项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当期补助金的结余,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视年度使用情况可在新年度调整配套额度。

  补助人员范围包括本县辖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已参加嘉祥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且是工会会员(以“齐鲁工惠”APP电子会员卡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凡不缴纳或欠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其职工不享受县总工会大病医疗补助待遇。另外,在职职工是指在保障期内与嘉祥县用人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或农民工,不包括离退休职工、退职人员。

  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制度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当年12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11月30日24时止,同一患病职工在一个补助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医疗补助金。同一保障期内保障金用完后该保障期自动结束。

  补助标准方面,补助范围内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因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所花医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参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结算单)报销后,已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视自费额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在享受建档立卡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按10%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但所有实报总数不超过实际自费数额。除困难职工外补助范围内的职工个人自费额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视自费数额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按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额10%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

  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原则上在本补助期内申请办理补助金。若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办理的,如果资金有结余或下一年度继续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补助,可转下一保障期的第一季度申请补助,逾期不再予以补助。因单位欠交医疗保险金,超期未报的,在社保报销后半年内申请补助,逾期不再予以补助。

  据了解,本年度内大病医疗补助金,如中途使用完毕,大病医疗补助随即停止。如下一年度继续实行大病医疗补助,可转下一保障期的第一季度申请补助,逾期不再予以补助。(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编辑:李方

图片新闻

热点专题

理论实践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