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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激发职工创新积极性

加速政策“红利”落地 让创新活力“满格”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陈晓燕 郑莉
2019-03-12 07:21:23

文字:郑莉 陈晓燕 制图:张菁

  如何在一线技术工人中实现“全员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代表委员们带来了呼声和建议。

  呼声一:把职工技术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现状:有人认为,一线工人的技术创新成果是“小打小闹”,难登大雅之堂。目前,部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还停留在专业技术人员层面,没有延伸到技术工人,这从制度上限制了职工创新力量的激发。

  身为上海市职工创新成果奖评审专家的王美华委员回忆起今年上海市职工创新成果评奖中令她印象深刻的一个发明:一位药厂职工,只是对设备装置做了一个“小改进”,简简单单就可以把稠状的中药制剂搅拌均匀,解决了生产难题。“这个发明蕴含的理论并不高深,看上去似乎并没有那么‘高大上’,但它被应用后确实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益!”王美华委员说。

  “其实何止经济效益,其他方面的效益也非常巨大。”拥有51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杨杰代表表示。他是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煤电技师学院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

  他信手拈来一个实例。在煤矿设备上安装一个报警器,只要哪儿出现一点小故障,报警器就会报警,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及时维修,这对安全生产和延长设备寿命起到了很大作用。

  代表委员们呼吁,要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对职工技术创新重视不够的问题,把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作为企业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呼声二:评选表彰不能“重专家、轻工人”

  现状:当前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评价体系中,“重专家、轻工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对于一线技术工人的基层创新成果评比表彰相对较少。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在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设了工人农民技术创新评审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但是相对于技术工人的“大盘子”,奖项设置仍偏少,能获奖的技术工人属“凤毛麟角”,“风向标”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够。

  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应增加对职工技术创新的荣誉表彰。

  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可以针对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特点建立多种表彰形式和奖项,对在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作出巨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职工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积极开展全国职工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完善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

  “部分评比奖项门槛设定较高,基层创新成果参加评比有点难。”杨杰代表和王美华委员认为,国家科技创新评价体系中,职工创新成果的奖项数量应该增加,同时拓宽职工申报奖项的渠道。

  王美华委员还提出,现在对职工创新成果评价的方法有点“走偏”,比如,规定必须申请发明专利。“实际上,很多职工的发明创新成果可能并没有申请专利,但是它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看实效,一味强调发明专利,对一些职工不公平。”

  呼声三:突破政策“玻璃门”激发职工创新内生动力

  现状: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文件提出一系列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包括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等。但相关规定的落实与职工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企业对职工技术创新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在收入倾斜、等级晋升等方面缺乏制度化规定,呈现“玻璃门”现象,导致职工技术创新内生动力不足。

  “加速政策‘红利’落地,让创新活力‘满格’。”多位代表委员发出如是呼吁。

  吕国泉委员建议,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的评价比重。借鉴年薪制、技术入股等较为成熟的做法,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在收入分配及各项待遇上实行政策倾斜,体现不同技能水平在分配之间存在的差异,让职工体会到参与技术创新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增强获得感。设立政府技能津贴,鼓励地方政府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对于在生产工作中多次作出突出贡献、有重大创新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给予享受政府津贴的待遇。

  “我在调研中发现,有的企业对职工创新工作室缺乏激励机制,研发成果如何进行利益分配,还没有制度性办法,影响了职工搞创新的积极性。国家应尽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明确职务发明人享有的利益分配。”安徽宿州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带电作业班副班长许启金委员呼吁。

  对职工创新工作高度赞扬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董事长刘明忠代表,则建议进一步大力鼓励一线技术创新,尊重一线工人,提高产业工人待遇,充分调动职工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呼声四:为职工技术创新搭建更多平台

  现状:在自主创新工作中,还存在研发、设计、技能等脱节现象。部分企业研发部门在生产当中,尤其是技术研发的实现过程中,职工参与度不高。

  “为职工技术创新创造更好条件,才能让职工的创新才华得到充分展示。”全总书记处书记张茂华委员认为,现在许多企业都建起了劳模或工匠创新工作室,企业完全可以将一些技术项目交给工作室研发,真正把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与企业研发体系对接,让技能人才有更多机会参与到企业、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任务中,成为企业行业研发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建议参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中心等建设,为有创新意愿、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搭建“技术创新中心”,使之成为创新成果的孵化器,进而孵化具有集成通用性、创新突破性、重大先导性和示范带动性的技术创新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主动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推动在更高起点上开展自主创新。”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江广平委员如是建议。

  2月底,全总与科技部联合举行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优秀产业技术紧缺人才出国培训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此举被认为是建立起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的部际合作机制。

  吕国泉委员还建议,建立健全有效的创新激励与保障机制,为职工技术创新提供教育、培训、晋级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行业企业开展优秀技能人才同业交流、联合攻关、培训深造等。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让技术创新职工有施展才华的舞台。运用新媒体、新业态,把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融入“互联网+”,搭建市场化、信息化、精细化服务平台。

  (中工网北京3月11日电)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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