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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工会改革提升全省百万职工“幸福指数”
//www.workercn.cn2017-10-17 15:19:10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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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真正使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让工会工作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多获得感——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革创新。2016年7月,省委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总工会改革方案》,全省工会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全省工会改革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以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为重点,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为关键,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39条具体改革措施,努力将改革成效转化为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水平。

  一年多来,全省工会发扬钉钉子精神,将改革措施落细落实落小,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让职工当主角,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打通联系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的称号进一步叫响做实,借助互联网新媒体提供普惠性服务,使工会工作更接地气、更旺人气,全省百万职工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成效,“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以省委和全总要求全力推动工会改革

  2016年10月13日,省委群团改革动员部署会在西宁召开。会议指出,群团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群团组织自我革新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推进群团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强化基层,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推动工作,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以改革的实际成效,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

  今年9月17日,省委召开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对群团改革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群团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群团工作和推进群团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下更大气力推进群团改革。

  会议要求,各群团组织要深刻把握政治性这个核心和灵魂、先进性这个内在要求、群众性这个根本特点,始终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把改革的成效体现在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上来。分管领导同志要认真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不断开创全省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指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推进群团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上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不断开创全省群团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改革全过程。要创新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坚持党建带群建,把网上群团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党联系服务群众的坚强阵地。

  “要因地制宜采取综合化、扁平化等有效方式,推进群团工作‘沉下去’,让基层群团组织强起来,统筹‘破’与‘立’的关系,推动群团组织创新发展。”省委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议提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创新已成为群团工作的当务之急。要按照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一系列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牢牢把握群团改革的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聚焦解决“四化”问题,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为主线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群团改革向基层延伸。

  会议提出,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制约群团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拿出有效管用的办法、务实有力的措施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改革勇气,着力推动方案落地,切实抓好群团改革试点,扩大有效覆盖,加强网上群团建设,扎实推进群团改革各项任务,夯实党联系服务群众的阵地,最大限度地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要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广泛凝聚合力,强化督促检查,不断把群团改革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群团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群团组织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群团改革的领导责任,举旗定向、加强领导、亲力亲为。各级群团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这次座谈会精神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迅速传达学习,坚定改革定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近年来,省总工会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重要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省总工会党组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到工会工作和工会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9月22日,省总工会召开十三届九次委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和全总十六届六次执委会精神,要求全省工会提高政治站位,保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强化责任担当,直面突出问题,深化工会改革,加大改革系统集成力度,着力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全省各级工会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我省工会工作和工会改革新局面。

  规范职工信访接待受理职工困难求助

  “原则上省总工会主席每年现场主持接待工作座谈会1次,常务副主席每年年初和年终各主持接待职工群众来访1次,各副主席及经审会主任每季度分别主持接待职工群众来访1次。”今年,省总工会制定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涉及广大职工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实现职工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全省各级工会坚持“谁接访、谁负责”和“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原则,开展职工群众信访接待工作。省总工会接访时间为每月第1周的周二下午,地点在省总工会办公楼1楼服务大厅,事先在网上公布信访接待通知,包括受理范围、工作时间、接待场所、接访人员、电话、电子信箱等。

  据介绍,省总工会接待工作分别由省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主持,根据需要由各驻会产业工会主要负责人协助接待工作。信访接待的主要事项包括:协调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受理职工困难求助,听取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解释相关政策制度等。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延伸工会服务职工手臂,对行动不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到达信访指定场所的职工,省总工会领导和相关部室结合实际情况,变‘上访’为‘下访’,主动走访职工家庭,了解职工群众诉求。”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忠表示,工会接访人员应在接到信访事项之日起的60日内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同时报省总工会备案。

  据了解,职工等来访人员向工会接访人员陈述身份信息、来访事项等基本情况,由接访人员根据来访事项判断是否属于工会业务范畴,属于工会业务范围内的,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不能当场受理的,自接访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另外,工会接待人员接待来访职工,应做到及时受理、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三结合”,并妥善保管来访职工递交的各类信访材料,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凡属能够解决的职工信访事项,将尽快予以解决。工会一时难以办到的,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诉求事项,认真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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