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文工团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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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工会

公告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全总文工团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2019-08-02 16:22:01

  全总文工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有着60余年的历史,是国家级综合性专业文艺团体。多年来一直坚持党的“双百”方针,坚持为全国各级工会服务,为广大职工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团宗旨,足迹遍及全国和世界几十个国家,被誉为“咱们工人自己的文工团”,深受广大职工和观众的好评。

  全总文工团网址://wgt.workercn.cn/

  根据《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结合全总文工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剧岗位1人,作曲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编剧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扎实的专业功底、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国家艺术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编剧专业或音乐文学专业。

  3、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35周岁(含)以下,非农业户口;具有中、高级艺术职称,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备话剧及影视剧编剧、小品创作、歌词创作专业能力,参加国家级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和获得国家级奖项者优先。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2)作曲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扎实的专业功底、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国家艺术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作曲专业。

  3、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35周岁(含)以下,非农业户口;具有中、高级艺术职称,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备作曲和编曲能力,能熟练使用音乐制作软件和打印软件。参加国家级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国家优秀影视剧、歌舞剧、舞剧、音乐剧的音乐创作者和获得国家级奖项者优先。

  5、提交本人声乐和器乐作品的总谱和音响资料。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16时止,逾期不再补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本次招聘。请应聘人员将下述材料发至电子邮箱578566019@qq.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1)填写《全总文工团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或官网下载,右上角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考试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考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本人。

  (2)考试。

  通知考试的人员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和相关履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不予退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若参加考试人员比例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两部分,分数各占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综合成绩第1名为体检人选,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到其他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体检合格者,开展组织考察,包括政审、查阅档案等。

  5、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全总文工团网站和橱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可考虑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平均分的,不列为递补对象)。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

  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聘用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五、相关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2、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信息准确有效、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全总文工团负责解释。全总文工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

  5、联系人:刘策

  联系电话:010-6404148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小八道湾6号。

  特此公告。

  全总文工团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全总文工团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中工网
编辑: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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