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头一件事儿-工会-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中工工会

深度报道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入职头一件事儿

巨晓林
2019-05-09 15:38:00

  亲爱的龚晓农:

  你说你们几个同伴刚刚找到了一份工作,那就说说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儿吧。

  有人说,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咱干活,老板给钱,有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大;有人说,劳动合同不过是一张纸,签不签都没啥意义;还有人说,有的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人坚持要签,说不定连工作都丢了……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但工作没保障,还会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甚至伤害。

  你知道,工人付出劳动,不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还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多种权益,而不只是“干活给钱”那么简单。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工人可能连基本的工资都拿不到。例如这些年一再发生的农民工讨薪难,大多与没有劳动合同,无法认定劳动关系有关。劳动合同看似一张纸,但却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就是调解、仲裁、审判的重要证据。譬如发生工伤、职业病,你要求企业支付医药费等赔偿,首先就要证明你与用工单位有劳动关系,没有合同,空口无凭,你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对“由于坚持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失去工作”的担忧,就涉及工会的作用了。你可以告诉同伴们,《劳动合同法》在多处赋予了工会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工会为职工维权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如果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可以行使法定权利干预,还可以与政府主管部门联合执法,纠正企业违法行为,或者给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劳动者打官司。

  也许你会问:工会为什么这么“牛”?这是因为:首先,国家层面重视工会的作用,工会积极参与了《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出台全过程,站在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角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其次,工会有自己的组织系统和行动力量,有责任也有能力把更多的劳动者组织起来,让劳动者依靠集体智慧和组织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再次,工会有自己的章程和法定职能,有责任也有权力为劳动者维权,对侵犯职工权益者说“不”,让违法用工者付出代价。

  有了这几条,咱们农民工就有了“靠山”,不必有那么多担忧了。

  我还要多说几句劳务派遣问题。因为许多农民工就业,常常面临这种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被滥用,职工合法权益没保障,需要特别注意。

  劳务派遣,相当于劳动力租赁,是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由后者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由于劳务派遣工与实际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到派遣他们的签约公司去“讨说法”。劳务派遣工维权游离于签约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二者责任边界模糊,是否负责也在两可之间。这样,劳务派遣工被边缘化,形成事实上的歧视,收入普遍偏低就是明显例证。

  事实上,最早关注劳务派遣问题的就是工会。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全国总工会跟踪调查发现,全国劳务派遣工人数不减反增,2009年达到2700万人,2011年达到3700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3.1%,其中,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最多,占16.2%,最高的甚至接近70%。

  通过调查掌握大量数据、事实,各级工会在各种场合为劳务派遣工仗义执言,并且呼吁适时修改《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劳务派遣工的权益。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而且修改的条款都是针对劳务派遣问题。

  通过这件事,你也可以看到工会的作用和力量了吧。农民工进城打工不容易,有了工作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千万别不当回事儿。不仅你自己要注意,还要告诉更多的同伴。如果遇到困难,记得找工会哦。

  祝工作顺利!

  你的朋友 巨晓林

来源:中工网
编辑:赵记兰

图片新闻

全总要闻

热点专题

深度报道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

新闻排行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