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深度报道-正文
职工养老保险状况探析
//www.workercn.cn2018-04-10 08:23:5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补偿历史负债并引入精算机制,增强制度可持续性

  依靠制度内化解的方式解决历史负债问题,是导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率过高、职工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出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应明确测算历史债务规模,区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分步骤、分层次制定不同档次的划转比率,解决好历史负债问题。在此基础上,构建养老保险常态化精算机制,以精算分析为基础,研究增强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有效改革途径。按照“权责清晰”的要求,严格划分不同支柱的界限,清晰界定各支柱的目标替代率,明确用工单位、参保职工和政府的责任,推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降低缴费率且提高统筹层次,扩大制度覆盖面

  自2016年5月起,已实施阶段性降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政策。在推动养老保险缴费率降低的同时,应鼓励西部等不发达地区企业为更多职工参保缴费。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地区的缴费水平、准入条件和统筹层次各不相同,直接导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存在制度上的衔接障碍。地区间转移接续的障碍严重制约了制度便携性,影响了正常的劳动力流动。因此,要扩大流动人群的制度覆盖面,必须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解决劳务输入输出省份间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今年两会后,政府明确,按照3%的比例建立中央调剂金制度,以弥补一些省份养老金可能会发生的不足。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应尽快研究相关配套措施,为向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过渡做好准备。

  (三)规范待遇调整方式,提高制度可预期性

  目前,我国现有的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还不够完善,14年来,待遇调整比例均依靠行政指令的方式公布。在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和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应尽快把待遇调整与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率、预期寿命等因素结合起来,引入自动平衡机制。把待遇调整方式制度化、规范化,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制度预期,提高制度公信力和吸引力,降低未来待遇调整工作的难度。

  (四)发展二三支柱,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应抓住第一支柱降低缴费率的契机,尽快发展其他支柱。明确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实施细则,严格做好年金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年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强制参保的做法,考虑为企业职工引入“自动加入”机制,切实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减轻第一支柱的负担。此外,今年初,人社部、财政部等多部门共同启动了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应以此为契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模式,助力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作者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

1 2 共2页

我要留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