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深度报道-正文
不能对技能职工重使用轻培育
//www.workercn.cn2017-02-23 14:36:26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在2月初“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举办的两场招聘会上,“85后”的陈流立志找工作绝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企业学好技术积累经验,成为一名真正的技术工人。然而,招聘会上的企业却似乎“听不懂”这名未来工人的职业理想。企业可以拍着胸脯表示包食宿,大谈薪酬、待遇等招揽砝码,但对陈流渴望的职业培训却语焉不详。(2月21日《工人日报》)

  这种现象是通病。企业招工不像公务机关招用公务员,招用公务员要求学历和年龄,而用工招聘会上,企业的要求是求职人要有一定工作经验,就是说要招收“熟练工”,尤其是中小企业最为明显。当然,作为追求利润的企业情有可原,毕竟企业雇用的劳动力是用来使用的,不是招收学生来教育培养的。企业要把技术工人培养成才,时间长、费用高,企业不想花那么多精力、财力。

  国家十分倡导企业对职工的培训教育,诸多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企业对职工有教育培训的义务。20余年前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等于实际上允许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全额在税前扣除,只是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

  可一些企业不愿意把费用花在培训教育职工身上。有些中小企业认为自己没有财大气粗的本钱,培养一个高级技工,很可能又会跳槽,企业得不偿失。而有些企业,则计算培训技工的时间和钱财花费成本,认为不如花大价钱购买现成的能解决生产问题的技工合算。

  正是企业出于急功近利或实际利益驱动或鼠目寸光的原因,对技术工人的培养并不上心。有钱的去“挖人才”,钱少的就在招工时找“熟练工”。过去,国有企业重视技术工人的培育,被称为技术工人的摇篮,曾储备大量的技工人才,国企的技工曾经是民营企业猎取的对象。但随着国企在市场的大浪淘沙中,好的企业稳定下来,技工并不愿意跳槽了,给大量出现的民营企业猎取技工人才带来了难度。

  中国制造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升级,制造企业要不断追求进步才有生命力。就算是中小企业对技工的要求只满足中等人才,但生产的产品要进步,还是需要技工水平的提高。可惜的是,多年来在重大制造业技能比武中,能得到名次的还是国有企业职工多,说是民营企业对技工的培育仍显薄弱。

  企业早就发现职工跳槽多产生的“职工难留”现象,一些老板拿出工资留人、生活福利留人、感情留人的办法。这些办法都很好,但如果少了技能培育留人,也就少了职工上升发展的空间,留住职工也可能成为“竹篮打水”。平顶山市有个千名职工的民营企业,有一年企业征求职工的意见,职工提的最多意见是企业培训职工专业知识不够,出乎企业董事长的意料。

  企业要做强的因素很多,但其中一条要克服对职工的重使用轻培训的毛病。(金备)

我要留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