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建设应更广泛向社会推广
//www.workercn.cn2017-02-21 16:34:33来源: 中工网—《劳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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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建设‘和谐职工之家’作用这么大!”辽宁省锦州市地税局局长栾波如此感慨。该局在进行“和谐职工之家”试点建设后,天天有活动月月有比赛,生活困难有人帮,思想工作有人做,有效地推进了税务工作。记者了解到,锦州市总工会建设“和谐职工之家”已从非公企业扩展到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起到了良好效果。(2月17日《工人日报》)
“职工之家”建设是工会的一项长期任务,“建家”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和全面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手段。锦州市总工会通过建设“和谐职工之家”,让每个职工都找到了亲近感、依赖感和归属感。实践证明,工会组织只有赢得了职工的信赖和拥护,才能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维权力。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工会工作重要指示,推动各级工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重要举措。锦州市总工会将“和谐职工之家”建设,广泛地扩展到非公企业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充分体现了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更激发和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会工作的总体水平,也使得工会组织在推动和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保持队伍稳定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笔者认为,“职工之家”建设应更广泛地向社会推广,应建设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让更多的职工群众从中受惠。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延伸服务内容,有效巩固建家成果。(王鹤飞)
编辑: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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