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按照什么程序产生?
//www.workercn.cn2016-07-13 14:56:30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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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把本公司的职工自荐或者推荐的情况组织职工进行讨论,可以采用投票测评方式,充分征求和听取公司广大职工的意见,按照大多数公司职工的意见建议提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然后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的条件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方可当选。当选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员情况应当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同时通报公司各决策、管理和监督部门。
《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候选人在公司工会负责人和其他职工中推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
根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职工董事候选人可以是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公司其他职工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董事选举前,公司党委(党组)应征得国资委同意;选举后,选举结果由公司党委(党组)报国资委备案后,由公司聘任。 (省总民主管理部供稿)
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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