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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www.workercn.cn2014-11-08 07:47:14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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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我在某商场租赁了一个商铺,与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目的、时间、租金支付方式和数额等内容。之后商场把商铺交给我使用。当我准备营业、要求商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时,发现商场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不具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条件。请问,我是否可以与商场解除租赁合同呢?

  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能够获得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出租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并且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商场一直未能办理好消防验收合格事项,导致承租人在承租了商铺后无法开展正常营业活动,可以认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综上,您可以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解除合同,您还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工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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