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10月23日,分组讨论会结束后,福建代表团的女代表们就《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有关提高女职工待遇的条款进行集中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修正案对于推进女职工服务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10月23日,分组讨论会上,新疆代表团的全国劳模王平代表结合帮扶困难职工的经验谈了参会的感受。她表示,作为劳模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劳模精神,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王伟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