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县“1+5”机制助职工维权-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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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在化解劳动纠纷中嵌入工会力量

山东博兴县“1+5”机制助职工维权

2020-08-04 07:18:37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丛民 通讯员丁秀胤 满学锋)“有了工会‘娘家人’,以后心里就有底了。”来自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的宏远科技新材料公司职工张某说。今年初,张某在工作期间因原材料泄露导致全身75%面积烧伤,被鉴定为工伤四级,多次与企业沟通协商未果。博兴县总工会了解情况后,为张某提供了一站式法律服务,并将其列为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救助。

  近年来,博兴县总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到,博兴县现有的工会法律援助体系还满足不了职工的维权需求,职工迫切需要工会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及帮扶救助。为此,博兴县总提出了“精准施策、全程参与、闭环服务”的法律服务模式,积极与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沟通,最终形成了《博兴县关于建立“1+5”工会法律服务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有效化解劳动纠纷中嵌入工会角色和工会力量。

  “1+5”机制,即通过“1站”受理、实现“5步”服务。“1站”即在县职工服务中心设立职工法律服务站,受理职工需求并拟定转办意见。“5步”即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设立法院和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成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优化职工服务中心帮扶救助职能,为职工提供精准、闭环式全程服务。

  据了解,“1+5”机制建立后,截至5月,博兴县总共接到12351转办劳动争议案件7起,7起纠纷均得到有效化解,回访满意率100%。

编辑:葛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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