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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站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020-04-09 09:02:25

  新疆日报乌鲁木齐4月7日讯 全媒体记者梁立华报道:3月27日,由自治区总工会打造的“枫桥”大讲堂,通过网络授课,向我区各族职工讲授“疫情过后,企业如何利用政策做好复工复产”的课题。

  “枫桥”大讲堂普法宣传通过专题讲座的普法模式,不断扩大受众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是自治区总工会践行“枫桥经验”,创新普法工作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

  自2019年6月11日,自治区总工会首家践行“枫桥经验”职工法律服务站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区揭牌至今,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区共建立了64所职工法律服务站。主要职能是接受委派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务工人员、困难职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服务站也是工会法治宣传的阵地,协助工会开展有针对性的、职工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职工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法律服务站也积极发挥作用,志愿律师通过网络和电话关注疫情动态并对防疫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为一线职工在法律体系框架下合规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帮助,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中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葛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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