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以案说法”进企业进工地-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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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请工会干部、企业行政管理者观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江苏连云港“以案说法”进企业进工地

2019-07-05 08:09:54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刘毅 胡晓龙)近日,在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礼堂里,一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巡回观摩活动正在进行。申请人在上班途中因摔跤导致骨折,因赔偿数额与被申请人产生纠纷,于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经过3位调解员的现场调解,双方意见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成功。来现场观摩的一位企业劳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感觉很直观很生动很有借鉴意义。

  这是连云港工会自2011年起举办的第38期观摩活动。工会通过送法上门、现场以案说法的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巡回观摩进企业、进建筑工地等基层一线,迄今已当庭调处工资、工伤等各类劳动争议35件,涉及职工130多人,为职工讨回各项费用360多万元,现场观摩人数上千人次。

  巡回观摩活动一般由市或县、区总工会先筛选一起在当地有影响或者比较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工会干部、工会兼职仲裁员或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包括企业负责人)担任首席仲裁员或首席调解员参与调处,组织其他县区工会干部、基层调解员、企业行政管理者等人员参加观摩,现场普法。现场观摩结束后,参与人员先进行案件讨论,然后由劳动法律专家对案例焦点进行解析,阐释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类似案件如何预防、处理等,让观摩人员深受启发。

  这种短时间、低成本、高效率的现场调处矛盾和现场以案说法的普法形式深受欢迎。连云港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易怀丽表示,通过参加典型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现场观摩、担任庭审首席调解员或组成人员,促进工会干部自觉学习法律,锻炼了其调处劳动争议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现场观摩,提高了职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通过主持劳动争议调解观摩庭,倒逼企业行政管理者事先学习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促使其完善用工管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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