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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款“迟到”职工工资无着落?

2018-09-26 08:59:58

  本刊曾在2011年刊登过一篇名为《我们的工钱被“截留”到哪里》,报道讲述的是建筑行业因层层转包导致工人工资发放不规范、拖欠无处可寻的问题。没想到,最近本刊又频繁接到因项目款引发工资争议类的投诉,当初发生在建筑行业的“怪象”,现在似乎又在其他行业“冒泡”。

  职工▲

  我的工资被扣了

  投诉一:蒋先生在某高校做绿化工,根据当初的约定,绿化工的工资按天算,每天150元,由对接的主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如果当天有事没有到岗,150元/天的工资就没了。蒋先生算算,如果一个月少休息几天,月薪也能拿到四千元,对于他这个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来说,这个工资数额属于他能接受的范围,因此,这么一干就干了八个月。

  然而,八个月后,问题出现了,主管的工资转账时间变得不那么准时,起初可能差个三五天,后来延迟了大半个月没发,蒋先生有点着急了。他只身一人来上海打工,租房子的钱、日常的开销都靠这份工资,工资不发,生活的运转都可能出现问题。于是,他开始找主管要钱,起先,主管还应付着说延迟一些,之后,主管干脆玩起了失踪,只要蒋先生找,电话、微信一律不回复。无奈之下,蒋先生只能向高校反映情况。这一问,把蒋先生给问懵了。原来,该高校将所有的物业管理业务都外包给了一家公司,高校按年度结算给物业公司整个项目的外包费用,显然,蒋先生所说的工资问题不是出在高校这里,高校并没有给任何保安发过工资。这时候,蒋先生才想起来,上班时,主管确实发给他过工作证和工作服,上面的公司名字也确实不是高校的,而是一家物业公司的名字。

  投诉二:王先生当初进入上海一家五金结构公司后被分配到了地处长春的工厂流水线上工作,负责五金材料的后期黏合等事务,所有材料都是由公司提供的。虽然工作比较辛苦,但是老家位于长春的王先生觉得,能在家门口打工,拿着一份上海标准的工资,也是不错的选择,至少在上海租房的钱可以省下不少,而且长春的日常消费水平要比上海低,一来一去,几年下来就能存下点钱盖房子了。

  王先生的愿望是美好的,然而现实却十分残酷,也不知道是不是公司提供的胶水有问题,和王先生一起在流水线上做工的几个人都出现了程度不等的头晕呕吐等现象,王先生的情况较为严重,被医生诊断为“吸入性中毒脑病”,还进了重症监护室。起先,王先生的医药费还是长春厂的一个负责人给付的,后来,随着医药费用的负担越来越重,负责人称已经付不起了,索性不给钱了。还不仅仅是医药费,王先生生病期间,工资也是一分都没有,他的家属询问厂里,厂里的回答是,没有上班怎么会有钱?

  投诉三:康先生是一名辅警,在就任之前,他通过网站招聘了解到,这个职位每月薪水4800元,做六休一。康先生以前也干过这行,知道这个行当基本都是这样的工作作息,于是也就欣欣然地去应聘了。没想到刚干完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根本没有4800元,于是,他便向老板咨询,为什么到手的钱少了,老板的解释是,原本就是160元一天,要干满30天才有4800元,康先生一个月没干满30天,怎么可能拿到4800元?而且,就算全勤做满了30天,4800元只是应得收入,还要扣除所得税,因此,康先生到手的钱没少也没有算错,原本就是这个数。

  为了保住工作,康先生没有多争论什么也就接受了。然而,第二个月起,他的工资还不如第一个月,第三个月更少了,康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只能再次去找老板。

  企业▲

  是项目款不是工资

  后续一:蒋先生根据工作证上的物业公司名称,在网上搜索到了公司的地址,找上了门,这是他第一次走进这家物业公司,谁都不认识的他只好去找人事部。没想到,人事部一听说蒋先生从高校的项目上来,就直接让他去找项目部门。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了解了蒋先生的来意后,回复,高校的环卫项目,物业公司已经发包给了一个绿化保洁公司去做,而且,项目款已经支付了一半,还有一半要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再行支付。蒋先生没搞明白,自己是来要工资的,怎么变成了项目款,但是他从回复中听出了大概意思,就是说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应该在绿化保洁公司。

  果然,绿化保洁公司承认确实承包了高校的环卫项目,但是同时也表示,项目上除少部分人,工资一直都在正常发放,不存在拖欠情况,当蒋先生介绍了他和主管的沟通过程后,公司表示,蒋先生属于为数不多的由该主管直接负责的人,也就是说,该主管成了蒋先生的“包工头”,他的工资问题应该去问“包工头”,而不是公司。

  通过公司,蒋先生又辗转找到了主管,但主管却耍赖说,绿化环卫公司欠着他项目的钱,他也没办法,他自己也没有钱,并承诺,只要拿到项目的钱,就一定尽快发给他。

  后续二:王先生家属在与长春厂负责人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找到了上海的五金公司,五金公司的态度十分明确,这条流水线是外包给长春的老板做的,因此只要有关这条流水线上的所有问题都应当去找长春的老板。并且,流水线的外包款项,前期支付的部分上海公司早已结清,但是后面因为项目一直没有结束,款项自然不能结算。无奈之下,王先生的家属又回到了长春。

  或许是担心王先生家属再到上海公司去闹,影响以后的合作。这一次,长春厂的老板说了实话,原本整个项目的部分钱款到位后,发给每个工人工资还有盈余,但是突如其来的员工伤病,在医药费上多支出了不少,而且,多名员工病假直接导致产品交付的时间延迟了,前期收到的项目款已经难以为继,老板是出来做买卖的,也不可能自掏腰包。但是自始至终,老板都强调,王先生的那部分钱是项目款,不是工资。

  后续三:康先生找到老板后,老板的态度倒也爽快,没有丝毫推诿,只是老板解释,他也是接了相关公司的项目,按照公司的预算在进行人员配置,没想到,预算时说好的50多万,等到决算时发包公司认为人头费给多了,可老板这里已经按照50万的预算找人干活了,前面的工资都已经发出去了,收也收不回。因决算少掉的将近十万元,发包公司不给,老板就得倒赔账,他显然不愿意承担这部分损失。于是,便有了后面“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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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报
编辑:梁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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